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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7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告〔2025〕51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7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告〔2025〕51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防止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活动产生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渝委办法〔2023〕26号)、《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县在优先保障生态和耕地空间的前提下,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丰都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丰都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15个乡镇(街道),范围分布均在坡度为二十五度以上的林地内,划定图斑共计221个,总面积115.85km²,占县域面积的3.99%。

特此公告

附件:1.丰都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丰都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km2

国土面积(km2

备注

三合街道

1.95

85.62


名山街道

0.10

80.43


高家镇

6.99

167.29


兴义镇

2.03

110.77


双路镇

6.36

99.54


湛普镇

0.88

37.68


龙河镇

3.19

136.83


包鸾镇

20.13

175.63


南天湖镇

13.83

147.62


暨龙镇

8.67

152.43


武平镇

8.33

126.30


江池镇

1.11

68.66


仙女湖镇

12.58

220.44


三建镇

7.62

62.71


太平坝乡

22.08

95.19


总计

115.85

17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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