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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2〕13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9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013 |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2〕13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1 |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9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居环境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建设宜居宜游美丽兴龙。为巩固近年来人居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现就2022年人居环境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道路沿线:公路(含人行便道)路面干净,路沿显现,道路两旁无白色垃圾。
(二)河流、塘库:无漂浮垃圾,岸边无白色垃圾。
(三)农户房前屋后:院坝干净无杂草,柴草堆放规范,房屋周围无白色垃圾,无污水,无粪便。
(四)养殖场:配备沼气池、沼液池、发酵棚,沼液还田还土,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好。
(五)无畜禽散养,无粪污直排。
(六)示范点创建代表镇迎接上级检查情况。
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考核双月奖惩”的办法进行。每月由镇人居环境考核办(规环办)组织考核,每星期检查一次,采取现场检查打分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按两个月的平均得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经费挂钩。村居每两月考核得平均分第一名,镇政府奖工作经费1000元;第二名奖600元。
(二)奖惩挂钩。对考核结果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干部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作检讨性发言,对考核结果持续较差或者连续排名靠后的村居,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诫勉,必要时采取组织处理。
(三)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加0.1分和0.05分,第五名和最后一名分别扣0.05分和0.1分。
附件:兴龙镇农村人居环境考核评分细则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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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事项 |
考核内容要求 |
扣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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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河流 |
1、抽查的社水泥路看完。2、人行便道随机看3条。3、河流随机看500米。 |
1、公路、人行道路路面干净、无白色垃圾,无大量畜禽粪便。2、辖区内的河流、塘库无漂浮垃圾,岸边无白色垃圾。 |
1、公路、人行便道发现一处存量垃圾扣2分,发现一处零星垃圾扣0.2分。2、辖区内的河流、塘库发现存量垃圾1处扣2分,零星垃圾1处扣0.2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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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院落 |
农户房前屋后,每个社随机看在家的10个户。 |
农户房前屋后无白色垃圾,院坝干净无杂草,无粪便,无污水排放,柴草堆放规范,正面街檐无柴草堆放。 |
农户房前屋后发现1处存量垃圾扣1分,发现一处零星垃圾扣0.1分,发现1户院坝不卫生扣0.2分,发现1户柴草堆放在正面街檐或者地坝扣0.2分,发现污水沟或1处粪池向外排污水扣0.5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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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场 |
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 |
1、养殖场配备沼气池、沼液池、发酵棚、沼液还田还土。2、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好。 |
1、养殖场配备沼气池、沼液池、发酵棚。发现1户未建沼气池扣0.5分,无沼液池扣0.5分,沼液池不规范扣0.2分,无发酵棚扣0.5分。2、养殖场内部环境差的扣1分,外部环境差的扣1分,养殖场内外卫生有差距有的检查组适当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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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散养户 |
畜禽散养粪污排放 |
1、家禽禁止散养。2、粪污禁止直排。 |
发现1户家禽散养扣0.1分、发现1处粪污直排的扣1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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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评比 |
卫生户评比情况 |
每月开展卫生户评比 |
开展的村社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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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扣分项 |
1、各类示范点创建;2、代表乡镇接受上级检查情况。 |
1、积极创建各级各类示范点;2、代表镇接受上级检查情况。 |
1、成功创建县级示范点加5分,成功创建市级示范点加10分;2、代表镇接受县级检查时获好评的每次加2分,市级5分;接受检查时被明确指出问题的,县级扣2分,市级5分。加扣分项10分封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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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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