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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1-002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1-002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关于申报农村电商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乡村振兴中的带动作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0〕190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以及《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促发展”原则,整合邮政、社会快递物流优势资源,通过加强“邮快合作”、“快快合作”等方式,按“五统一”统一分拨统一线路统一价格统一车辆统一配送模式开展共同配送业务,进一步提升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服务功能。在产业集聚乡镇建设农村电商快递物流二级配送站,叠加提升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点物流配送功能,突出整合效果和运营效率。加快整合县城社区快递便民站点资源,推进县城社区快递便民点的复合使用和业务叠加。以工业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为重点,在全县建设个以上快递物流配送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时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单位的企业、其他独立法人机构等。

2.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项目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得申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快递业务,有完善的快递配送体系。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注册且具备较强整合基础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财政局将追回已经取得的专项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项目承担单位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

(2)违反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3)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4)偷、漏税被查处的;

(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补助标准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要求,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80%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快递进村出村包裹据实给予物流补贴,下行包裹补贴标准为每件0.5元,上行包裹补贴标准为每件0.8元。补助方式按照服务内容完成比例支付,拨付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申报程序

符合项目条件的单位自愿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18时前,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报县商务委现代流通科(第二行政楼611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邮箱:547651821@qq.com。县商务委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联合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在丰都县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与丰都县商务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完善其他相关手续。

五、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按如下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财务运行状况;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背景、建设内容、绩效目标、主要任务、建设工期);项目的实施步骤、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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